李莫愁:纪检监察要防“灯下黑”

在群众眼里,纪检干部是“监督官的官”。他们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他们?如何防止“灯下黑”?最近,中央纪委强调要创新监督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中国共产党新闻网》,3月3日)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如何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纪检工作必须想干、敢干、会干。扎身基层,无私奉献,从大局出发,从点滴出发,从要处出发,忠实地履行职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知民情、解民意、办民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要立足本职岗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纪检监察是个特殊的岗位,担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时刻面临是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考验,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执行力,以维护党纪、政纪为天职,以宽广朴实的胸怀、认真负责的思想、求真务实的作风、服从大局的意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个人修养。 真正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正义、言行一致,时刻管住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一个政治坚强、勤廉有为、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做。

要增强创新意识,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抓本治源的工作领域,进一步创新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自觉把思想观念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做法中解脱出来,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思想上树立创新理念,在继承中创新纪检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纪检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活力,以推动党风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更好地做到“管人先管己”,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实干,也要善谋,要有跳跃式思维方式,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尤其在源头预防,案例剖析,制度建立等方面多下功夫,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建议和对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适应复杂多变的新环境,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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