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禾:村干官贪污受审,基层干部当反思

2月27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強家嘴村3名村官私分农户赔偿款一案,在顺庆区法院进行公开审判,顺庆区纪委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干部170余人到场旁听,以接受法制警示教育。法院根据三人犯罪行为,分别判处7年、5年有期徒刑。(3月3日 人民网)

法院公开审理三名村干部贪污案,将最接地气的法制教育案例传授给基层干部,首先当为此举叫好,但对基层公务员来讲,听完这堂课程,是不是该反思点啥?

无论是乡镇政府,还是街道办事处,与村干部一样,都需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不同的是,前者还算后者的上级,当村干部违纪乱法的时候,基层公务员也要好好反思一番,有没有放松对村干部的纪律约束?有没有指导村两委完善财务制度?是不是对公共资金实行“拨后不管”?等等,基层公务员尚需扪心自问,这应是反思之一。

村干部是与全国9亿农民距离最近的干部,在老百姓心中是群众办事的第一经手者,对民生问题来讲可谓“最后一公里”,在这节骨眼儿上,少数村干部不忘权力自肥,将农民血汗钱私相授受,严重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更损坏了人民政府形象。“最后一公里”意义突出,岂能容得少数人胡作非为,这应是反思之二。

村干部虽然协助地方政府工作,但确切说不是真正的“官”儿。南充三村干部在自我辩护中,也以此为答,想逃脱法律的惩罚。然而根据庭审结果,表明了政府反腐重拳之下,上至“老虎”,下至“苍蝇”的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官”小卑微而胆大妄为,不能因为身非“正职”而法外开恩,只要违背了公共政策执行纪律,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这应是反思之三。

三名村干部的违法事实,经村民集体上访而得以暴露,显示出了老百姓主动参与纪律监督的积极性。面对群众,基层公务员可得一心秉公,在政策制定时多为群众想想,在执行过程中多回顾下廉政纪律,在直面群众时多动之以情,否则下次老百姓上访反映的就是公务员们了。基层公务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老百姓的关注,也算严于律己的客观动力,这应是反思之四。

基层干部与广大群众的“零距离”,为服务群众提供了最好的契机,但也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时时刻刻考验着广大基层干部。对基层公务员来讲,反思村干部贪污受审案例之后,能有多少“前车之鉴”,能否从严尽职尽责,何尝不也是一种考验呢?

作者:冬月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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