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反腐不退缩 构建“三不”反腐政策

作者:郭小鑫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四川省委近日正式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2月24日   新华网)

四川省《实施办法》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大措施。

对照中央的《工作规划》部署和安排,四川省委、省政府仅仅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目标为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思路,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的态度,制定了符合四川省实际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新举措,明确了新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不想腐,是思想要跟进。只有思想上意识到了腐败的危害,我们的干部才能真正的放下手中的权力,让它回归到为民的正途上。当然,思想的转变需要的不仅仅是教育,更多的还是干部们自己的提升,通过社会风气的转变,通过中央要求的提高,让我们的干部思想上的“高压线”不仅通电,而且是高压电。

不能腐,是举措要跟进。说来我们的《实施办法》就是最好的举措,不仅仅针对的今年,而且是把未来五年四川所需要开展的反腐工作都进行了一个详细的部署,这就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脑袋工程”,也最大限度的将我们反腐不彻底,反腐不落实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让我们的举措成为干部不得不反腐的最强动力,毕竟没有规定大家可以肆无忌惮,但是有了办法再违规作案,那就是咎由自取。

不敢腐,是监督要跟进。办法出台仅仅是一个开始,这个开始是响亮还是无声,自然需要的是我们的监管部门,让我们的办法有威力,让我们的办法有力度。在监督管理方面,我们需要的是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市的十项规定,确保办法中的每一步规划都能够实施,确保办法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够得到落实。这就是监督的魅力,这也是我们调动群众参与,形成全省反腐的最佳时机。

一个《实施办法》凝聚的不单单是我们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决心,更多的还是群众和国家的需要,希望这个头能够开好,也希望这个过程能够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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