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公开承诺是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第一步

作者:李西

1月24日,四川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向人民作出六条公开承诺,向全社会传递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1月26日四川在线报道)

四川省此次纪检干部进行公开承诺,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是四川纪检“开门反腐”迈出的坚实一步,更是纪检监察工作面向社会公开的一大步。是践行党中央开展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更是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方式扎紧了纪检干部执纪的“由度”,吹响了全省纪检系统坚决把反腐倡廉进行到底的“冲锋号”。

签订公开承诺只是第一步。签订公开承诺书,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纪检干部违反管理干部规定等违规行为。不过话又说回来,要完全杜绝有些纪检干部违反相关规定,仅签订仅公开承诺书是远远不够的。或者说,签订公开承诺书只是第一步。如果说只是形式上的“签订”,不真正落实到实处也是白搭。

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中央工作的重大任务中,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事实上,有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干部从来不畏惧这样的规定、那样的禁令,不排除还一些“老虎”“苍蝇”。再说,其实要签订公开承诺书根本不是什么难事,若不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公开承诺书就是一张废纸。

笔者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当前尤为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国际形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后,应该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坚定正确地理想信念,明确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心系群众的努力方向。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眼皮子底下,自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做到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形成相关规定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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