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宝:对人大代表罗志元要严惩不贷

近日,网民李姗姗在微博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新京报)。

河南省人大代表罗志元身为国家的机关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整治公务人员作风的情况下,包养情妇,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辜负了老百姓的厚望,让人痛恨。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百姓谋福利,替百姓伸张正义,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时时刻刻从百姓的利益出发。而罗志元身为人大代表却办的不是人事,用人大代表这个头衔为自己谋利,成为包养情妇的资本。

像罗志元这样道德败坏的国家干部不是一个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虽然顶着人大代表的头衔,但这样的人大代表但代表不了群众,他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遵守不了,基本的家庭责任都付不起,可想而知他的人品是如何之差。

人大代表是百姓的发言人,更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廉洁奉公,洁身自好,时时刻刻要想到百姓的利益,时时刻刻要明白人大代表的工作意义。

像罗志元这样的人大代表,无疑是这个群体中的蛀虫,如果不及时的清除掉,会直接败坏了人大代表的光辉灿烂的形象,人大代表的威望也会在百姓心中丧失掉。

从罗志元的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廉明性,无论是谁胆敢凌驾于法律之上,做出出格的事,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贷,人大代表也不例外。

笔者也建议,各个部门也应该加大查处力度,清除罗志元这样的害群之马,一经发现有罗志元这样的败类,都要严惩不贷。

作者:吴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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