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旭东:重拳出击 铲除三大顽症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专家认为,透过此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六点要求可以看出,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的“路线图”主要剑指三大顽症(控超支超编、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重在抓改革建机制。(新华网北京2月13日)

笔者认为,中央的反腐力度相当大,线路也相当清晰,现目前要做的就是如何确保劲用到位、按照航线正常行驶,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关键在于缺乏责任追究。”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要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当追究纪委责任,让板子真的打下来。

二是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注重制度落实,强化制度和纪律的约束监督。习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所谓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并得到贯彻执行,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必须加强制度的落实,包括继续落实八项规定,大力反对“四风”,以及深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

三是增强反腐意识: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需要一个崇廉尚廉、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大众的积极参与。只有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整个社会都法治化了,监督者才会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腐败者在更大的程度上才能难逃法网。同时,反腐倡廉社会氛围的形成,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让他们不报侥幸心理,慎用权力,增强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减少腐败的可能性,降低腐败的机率。社会法治化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更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

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切忌“作秀”,更不能嫌麻烦、走过场、敷衍了事。我们应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不断去探索建立“责任+制度+意识”的内控机制,将三大顽症铲除。

作者:冉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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