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政府反腐倡廉机制创新

211日,在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人民日报212日)

新一届政府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它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的反腐倡廉部署细化为六点要求,从机构编制及“三公”经费、简政放权、公共资金管理、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行政纪律等六个方面入手强化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将政府的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

首先,要推进政府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必须消除各领域和环节改革的体制障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财税、投资、金融和司法等方面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断行政权力和微观经济活动的利益联系,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其次,要推进政府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必须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边界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等随意性问题,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最后,要推进政府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必须督促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禁止干部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对政府行政审批及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推进公务接待和财务制度创新。(文\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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