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小舟:网络监督实为规范官员行为之“利刃”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委8日证实,宏伟区检察院反贪局长柳罡因在一举报视频中,被确认出入了夜总会等高档娱乐场所,已在1月28日被停职。柳罡从被举报到被停职不到24小时。

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进出高档娱乐场所,被举报后到被停职不到24个小时,这充分显示出了网络监督的速度和力量。对于该事件的调查,后续也将会在网络上公布,给群众一个公开合理的交待。如果没有网络监督,反贪局长的不轨行为就无法被迅速地公之于众,也无法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可见网络监督实为规范官员行为之“利刃”。

网络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是反腐倡廉的利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在现实生活中,党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网络最大的优势是耳聪目明,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领导干部的行为,能够通过网络很快地传播开来。网络监督让事件前后的遮挡变得透明,使得监督者、举报者可以有理说理、有证据说证据,而不至于被“拿出证据来”的反击之语弄得无可奈何。快速便捷是网络监督领导干部的优势,网络监督可以使举报信息以最快速度传递、反馈、互动,并催化整个监督体系的快速反应、先机而发;网络沟通的私密性、直达性,让更多普通人的举报之路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缩短,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监督机制的效力。近年来,网络上掀起反腐和问责的洪流,从深圳海事局党委书记到南京市的江宁区房管局局长,从公款出游的官员旅游团到公款消费的村主任,每一次揭露都在网上引发激烈的舆论浪潮,并迅速转化成有关部门的问责,其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与传统监督制度的拖延形成鲜明对比。

网民问责、网络监督已成为反腐败机制的重要一环,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跟其他提意见的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所受限制最少,门槛最低。全国各级纪检监督机关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了信访举报新渠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及大力倡导反“四风”建设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同时也应该看到,公款消费穿上了“隐身衣”、“软腐败”歪风四起,各种各样的腐败“怪现象”层出不穷,不时上演着“道”与“魔”的深度较量。在反腐倡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当今,相信网络监督这一利器一定能为反腐倡廉助一臂之力,网络监督也将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民主监督形式在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发挥持久的作用力。(文/蒋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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