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敛财上千万,“小官巨贪”不容忽视

作者:李想

一个三线城市的城建局科长,利用职务便利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向前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企业索取钱财,在短短6年时间内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17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短短的6年时间,侯福才就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成为一起典型的借权敛财案例,同时也将“小官巨贪”演绎得淋淋尽致。在习总书记提出反腐“老虎、苍蝇”都要打的高压态势下,科长居然胆大到敛财上千万,这种借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不容忽视。

究其侯福才6年就敛财上千万的原因,除了个人思想腐化、道德败坏、法纪淡薄、生活堕落、贪欲膨胀外,更重要的是权力滥用,当前,一些官员只要自已手中有一点点的权力,就会忘乎所以,忘记权力是人民赋予,应用于为人民谋利。甚至有的官员还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把权力视为敛财的手段,以升官达到发财的目的。其结果只能是自毁其前程,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纵观侯福才6年来敛财经过,我们深感“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侯福才“金钱至上”,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误入歧途。还需要我们的官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牢固树立自已的价值观,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正确树立“我是谁,为了谁”的权力观,真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调整好自已的人生坐标,走好自已正确的轨迹。

“做官先做人,为政先修德“。我们的官员只有不断的加强自已的品德修养,防守自已的“道德底线”,才能真正的做到“防腐拒变”,才能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如果胆大妄为,逾越雷池,脚踩“红线”,头碰“高压电线”,铤而走险,只会走上不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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