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非文:给中纪委“指名通报”赞一个

作者:郑非文

中央纪委监察部1月10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指出,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是去年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抓手,对违反规定行为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000多起,处理党员干部30000多人。(新华网1月11日)

既然是“通报”案例,却要通而不报,有所隐讳,对于被发现存在公款吃喝现象的单位用的都是“某”镇政府、“某”国企、“某”局等称呼,而没有直接曝光相关违纪单位的名称?是有意袒护,还是为了减小影响?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通报应该指名道姓,把何人因何被通报的事情说清楚,让民众对其所作所为有清楚的认识。撕下蒙面者的面纱,让他们的面目见见阳光。只有如此,才能让被通报的人或者单位心存忌惮;只有如此,通报才有作用,通报才有意义。

所谓指名道姓就是指出其人的姓名,多指对人公开批评或攻击。中纪委在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坚决纠正“四风”是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抓手。而对违反规精神定行为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这无疑是反腐的又一重大举措,不再像以往那样藏着掖着,而是毫无保留的对其曝光。这不仅是对腐败分子有了更为强力的震慑,同时也给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分子一个满意的交代。

所以,笔者认为,中纪委这“指名道姓通报”首先是点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拳的领导干部,希望他们掌管好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要滥用职权,更不能搞钱权交易、挟公权为家人朋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其次是点醒了还没有走出腐败陷阱的官员们,希望他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再次也是对各级纪检监察等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一个警示,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司法公正,确保社会公正正义,为肃风正纪提供有力的纪检和司法保障。

反腐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的各级官员要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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