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官员岂能“一逃了之”?

记者15日从有关渠道证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桂林已经于日前在境外落网并被押解回海南,目前警方正在加快该案的侦办。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一消息尚未得到海南警方的正面回应。(16日,人民网海南视窗)

   据报道称,海南工商联副主席沈桂林于201312月中旬,疑涉非法集资超10亿“失踪”,而年末在东南亚某国落网,后移交给云南警方,随后由海南警方派员押解回海南。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经历了“失踪”到逃亡再到被捕的过程。可以说,该位领导经历了人生中的大起大落,既有高高在上、呼风唤雨的美丽头衔和光环,又有惊险逃亡后沦为阶下囚的悲惨境地。

这事怪不了别人,只能查找自己的原因。作为政协委员、拍卖协会会长、典当协会会长、工商联副主席等多重身份,首先想到的不是:在其位、谋其政,而是利用政商两界广泛的人脉资源,进行各类违法的借贷。而一些投资者,则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期望获得高息回报,也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细细一想,这些外逃官员有一个共性:聚敛财产后携款潜逃。某网曾对中国外逃和失踪官员进行了调查,2008年至2012年时间中,中国外逃和“失踪”官员高达6000余人,五年共缴获553亿元。工行某支行干部,携带4000多万元公款逃亡,68天换了29个身份证,途经数个国家,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猎物始终逃不出猎人的眼睛,再精明的官员如果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终将难躲过制裁。

其实早在1999年,中央办公厅就要求,正(县)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要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单位填写备案表。然而,这些出逃的官员并非不知国家法规,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究其原因,实质是一个“利”字当头。在利益面前,动摇了理想信念,偏离了人民群众的轨道,背弃了诤诤誓言。

官员违法犯罪了,岂能“一逃了之”?从沈桂林潜逃到补捕的过程,不过就在一个月之内。这也是在向某些起了贪欲之念、伸了贪欲之手的官员们,再次敲响了一记警钟。外逃不是“救生服”,也不是“安乐窝”,逃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肩负沉重的代价。

同时,也奉劝领导干部们,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因为这才是作为官员的根本底线。

作者: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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