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镇长违规为女儿办升学宴理应严惩

作者:文轩阳

2013年8月26日,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范围请客,为女儿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1.1万元。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彭志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部分礼金。(1月6日网易新闻)

其实,干部也是普通民众中的一员,自己的女儿考上大学,邀上亲朋,摆上几桌,大家一起高兴高兴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借机敛财。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却超范围请客,请了不该请的人,还为此办了两次宴席,其敛财之心昭然若揭。因而,彭志兵遭到查处一点儿也不冤枉。

自“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以规定禁令约束自己,干部大摆宴席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面对取得的成绩,广大党员干部不能放松自己,还应继续遵守规定禁令,以防不正之风死灰复燃。

但我们也应看到,个别官员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策略,变着法儿地干着权钱交易的勾当,其敛财的方式较之以往更为隐蔽。比如,彭志兵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为了躲避监督部门的督查眼睛,他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其目的无非是减少规模,掩人耳目,企图蒙混过关。针对这种现象,我们的监督部门就应睁大眼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方能杜绝别有用心的官员走上非法敛财之路。对于公然挑战规定禁令的干部,相关部门更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而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则要加强自身修养,要树立良好的官德,凡事做到以规定禁令马首是瞻。只要严于约束自己,党员干部必不会犯错,这就是对“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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