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为何敢私分征地款

作者:柳川渝

2月27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強家嘴村3名村官私分农户赔偿款一案,在顺庆区法院进行公开审判,顺庆区纪委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干部170余人到场旁听,以接受法制警示教育。法院根据三人犯罪行为,分别判处7年、5年有期徒刑。(3月3日新浪网)

交通建设,始终离不开耕地的占用及赔偿,获赔的对象又是以耕作田地为生的农村居民,可以想象,一旦被占耕地的村民,赔偿款对其后半生的生活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村干部作为发放赔偿款的经手人,若不加以自律,就难免会对村民的赔偿款产生占有欲。

南充市顺庆区强家嘴村的3名村干部在兰渝铁路建设征地赔款的下发上,将账户剩余的近19万元以他人名义领出占为己有,其胆量之大,似如无人之境,直接套得近19万的钱财。之所以这3名村干部能将账户剩余赔款直接套现,源于当前贪腐思想以逐渐散发,基层干部也深受其害,而基层的监管薄弱,基层干部在贪腐思想的支使下,面对经手的下发资金,难以不产生贪占念头。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就直接说明了,村干部也是官,对村民更是现管的现官,与老百姓的联系最为紧密,言行举止都能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利益。村干部一旦怀有私心,就容易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破坏,对干群关系的稳定造成影响。

村干部直接贪占赔偿款,不仅与自身思想相关,更与当前基层监管制度缺失有关。针对村干部腐败的现象,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治理手段,要让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一心一意为全村发展谋合力,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公开透明的财务明细、有效管用的考核措施来管理村务工作,做到制度落实到位,公示公开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到位,让老百姓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不吃亏、不受累。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