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靠地敛财 这样的“小官大贪”为何泛滥?

作者:唐糖糖

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昨天,新华社发文称,新型城镇化建设,绕不过的就是征占土地。一些地方“村官”俨然成了“土地财神”,借机坐地生财。(2月17日  《京华时报》)

“村官”一个在数十年前不被看好的职业,在时下的中国社会当中,那是正处在风口浪尖处的一份职业了。现代中国的发展,靠得不是一个人的蛮力,靠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才有了当下的发展。对于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其合理性也就是凸显的尤为重要了。

在当下中国社会最下层乃至最基层的单位就是村社区委员会了,这里面的构成完全是在给村民自治一个最好的归结点。因为在村社区两委成员里面,最为重要的就是在当地的优秀村民当中,做出的选择,让他们成为了中坚力量。对于下级单位的管理,政府等行政部门大多数都是让他们放手去看,在这样的自治过程中所产生的纠葛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那是矛盾与日俱增的。

近日在媒体的报道之下,对于村官不作为的报道是愈发严重的。向村官在当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做出的违规违纪行为那是在新闻当中比比皆是的,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那么村民的自治权早晚会变成他们的“独裁权”的。例如在吉林省长春市打造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征地时涉及的二道区泉眼镇、劝农镇相继出现“村官”集体贪腐案件,岗子村居然前后有三任村支书、两任村主任、三名具体负责征地拆迁的村工作人员受到查处。还有这样的例子,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家产过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坐地生财,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你说为什么这样的村官就是不懂的自我反省呢?对于前车之鉴,是一点都不上心的。相较于此,他们是宁愿将自己给关进大牢里面,他们才知道当初自己所干的事情是多么的离谱。

群众所给予你们的权利,理应是用你们的实际行动去报答的。虽然对于村官来说,他们的权利是微小的,但是就目前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来看,他们对自己的估计也是小看了的。同时对于身为上级部门的地方政府,对于村官的管理方式也是缺乏反思的。为何屡屡出现“小官大贪”的情形,这和上级部门的管理方式也是挂钩的。

笔者认为,“村官”虽地位不高,但却是最经常、最直接与农民打交道的人。他们的犯罪很大程度损害了政府形象,滋生了公众的不信任情绪,腐蚀执政根基,令人担忧。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将重大事项申报等内容引入“村官”管理,构建起小“村官”、大“监督”体系,防范“村官”贪腐案件发生,这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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