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必须由群众来“评议”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科学、针对性不强”,以及“重形式、轻内容、多应付”等问题,青海省纪检部门日前出台规定,对考核进行创新。今后考核更加注重日常检查,增加社会评价。(人民网11月30日)

古语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政建设自古有之,是反映一个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个政权长久发展的重要保障。廉政建设的成果,必然要福泽广大群众,其成功与否更是要以群众评鉴为“标尺”来评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廉政建设已经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成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这既保持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有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加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氛围。

目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责任制度考核“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科学、针对性不强”等,造成部分单位责任不明确,遇事互相推诿,办事效率低下;另外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多应付”的松、软、拖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在群众的形象,不利于新时期社会建设的发展与进步。为此,要侧彻底改变这一现象,促进社会持续进步,就必须要对目前的考核制度加以修正,在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的同时,还需要增加社会评议,群众监督和民意调查等,探索建立政府”廉洁不廉洁,群众来评议“的新机制。

建立廉政群众评议机制,关键在人。个人的修养最根本是就是律己和正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以德为先,严于律己,要从思想上明白“为谁当官、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更是要做好带头表率作用,面对问题要做到实时求实,“不说空话,不说大话,不说假话”,慎重理智,宽以待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清明,真正做到守得住清平,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保得住气节。从而保证政府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政府廉政群众评议机制,重在群众“评议”。政府廉政建设是“我为人人”的惠民工程,廉政建设必然是要福泽广大群众,其成功与否是要通过群众评议来检验的。因此,在廉政建设过程中,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通过建设各种监督平台,畅通民意渠道,开门纳谏,吸收群众意见,才能“知民情、了民意、解民题”,才能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行远者假于车,济江海者因于舟”,百姓就是那远行的“车”,就是那载人的“舟”,百姓们的评议与指正,廉政建设才会取得更有效的实质意义,才能使廉政建设受到群众们欢迎。

总之,廉政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是涉及到“官与民”的双向任务,要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形成政府“廉不廉洁,群众来评议”的新机制,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明显的成效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文/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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