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给镇领导送礼”与“春游款”讽刺了谁?

近日,在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日前,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11月26日,凤凰网)

当前,中央明确提出“八项规定”,狠刹吃喝风,明确提出缩减三公经费,倡导勤俭节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是有目共睹的,反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屡禁不止。

党务、政务的公开是必然的趋势,但很多单位和部门对于公开总是遮遮掩掩,近日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三公经费为零的报道都还未见端倪,又有了关于广州萝岗区三公经费的“神答疑”。这不,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这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质疑。

试问,新冯村敢于把“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公开,到底讽刺了谁?是否给了权利公开于阳光下一记响亮的耳光?既然新冯村敢于公开财政支出,就理应解释群众的监督,村级实行村务与财务公开,又让我们见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明显成效。但把“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这样财务也公开出来了,还真的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让笔者欣慰的是,经开区相关部门经过调查,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要知道,人孰无过,吃错能改,善莫大焉。广大的群众也应该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相信受处分的党委书记与村支部书记也会将功补过,更加敬畏党纪国法的威严,多听群众的批评监督之声,真正让权力运行于阳光下。

反腐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各相关部门还应制定更加健全的监管制度,真正让反腐变得更加“阳光”。公开“给镇领导送礼”与“春游款”到底讽刺了谁?依然是值得大众深思的问题。

文/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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