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烟”红色“禁令”于反腐意义如何?

珠海烟草部门刚刚下发了一份文件,所有卷烟零售价一律不能超过1000/条,如果还有零售商售卖高出1000/条以上的香烟,烟草部门将采取措施停止供货。记者近日走访珠海多家烟草专卖店发现,曾横行于消费市场的千元“天价烟”“身价”大跳水,烟草门店都在显眼处贴上了红色“禁令”——所有卷烟零售价一律不能超过1000/条。(珠海特区报1121日)

多数价位本在12001500元之间的高档香烟,因一纸红色“禁令”,价格几乎整齐统一地定格在了990元。众所周知,“天价烟”多属于“买的不抽,抽的不买”,要不是公款买烟,要不就是自掏腰包买烟“撑面子、做引子、找门路”。于普通群众而言,“天价烟”禁与不禁似乎影响不大,也无所谓好处可言;于反腐而言,“天价烟”禁令意义如何?

相对于之前的“天价”,990元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称得上回归理性的一种价格。如果是在之前,990元确实不算“天价”,但在一纸禁令下,990元其实就是新的“天价”。送的人仍然会以“天价烟”为优选,收的人仍然以“天价烟”为体面和荣耀,以抽“天价烟”为享受。价格“跳水”,却仍然影响不了“天价烟”作为“腐蚀剂”作用的发挥。

不仅如此,由于政府限价,购买“天价烟”的人花费成本相对降低,买起来压力不比从前,买的更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因价“优”而大“量”;收的人因为觉得其价格降低至1000元以内,更觉与受贿、与贪腐距离尚远,自然也就收得心安理得。

如此看来,红色“禁令”改变的是价格,“天价烟”跳水无法从根源上防治腐败,反而有助长腐败之风之势。要堵住香烟上腐败的口子,还得从长计议,仅靠推行“禁令”,于反腐而言或许是弊大于利。

/木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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