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将是打击腐败又一“利器”

近日,有网友发帖举报东莞一镇街官员购买过百万元的豪车,坐拥大量房产,称其身家近20亿元。同时举报了该官员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11月20日  南方日报)

网帖称,该名官员全家名下的房产过百套,3辆豪华轿车,总价值超过人民币250万元。该官员借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东莞市纪委19日下午表示,已经接到举报,正在按程序处理。但知情人士称,举报网帖上的内容有失实之处,比如举报所称的几处物业并非该官员所有。孰真孰假,此爆料是否属实,我们不得而知,但空穴来风,有这样的帖子,不会没有原因,至于事实到底如何,需要有关部门彻查,给广大民众一个明白。

 

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出要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近期,经过群众举报而被查处的干部不再少数,这说明群众监督、群众举报、群众的话语权得到了重视。同时群众举报在打击腐败案件上显现出极为重要的作用。

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可以说,群众举报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打击腐败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被群众举报的官员得以查处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群众举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得一些腐败分子望而生畏。

当然,在号召群众参与腐败的同时,做好实名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要建立切实可行相当完善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法规,让贪腐人员不能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让举报人不必恐惧举报所带来的后果,才能让民众在伸张正义的同时感受到依靠和保障,才能保护民众正义感的茁壮成长,民众以举报的方式参与反腐的道路也才可以走得更远。

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要以求真务实精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强大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开展。

作者: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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