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腐进行“到底”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1月2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宣判。(《人民网》,11月20日)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支持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内容。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吴湛辉有9200万港币、3000万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广州中院对吴湛辉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湛辉的全部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缴,上缴国库,另外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宣判后,吴湛辉当庭未表示上诉。

面对这一令人咂舌的涉案数额,在全国的职务犯罪中都是罕见的。作为一名人民干部,吴湛辉利用职务,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为自己谋私利,为了掩盖受贿的事情,他还想出了各种隐蔽手段。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任何的努力都是无谓的,东窗事发是必然的。

其实反腐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事情了,提到腐败,每个老百姓都会说出几个腐败的干部官员,党中央一直在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可是为什么官员腐败案件却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就是干部的政治立场不坚定,廉政思想不明确。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说明我们党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作为国家干部,一定要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干部的放任自流,所以我们的干部要深刻体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

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还要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使各项监督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管好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干部们不要心存侥幸,伸手必被捉,不要在没有后路的时候才知道后悔,做一个问心无愧的人民的好干部。

                           (文/钟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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