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干部酒后肇事殴打交警给政府“蒙羞”

11月2日下午,陕西汉中梁山镇一名镇干部,酒后驾车,肇事后还当街骂人、殴打交警,大有一副我爸是李刚之嚣张阵势。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醉酒驾车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此位镇干部不知是“法盲”还是被“官本位”思想冲昏了头脑,愚蠢的举动实在是令政府“蒙羞”。(11月5日  西部网)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一言一行关乎政府形象,罔顾法纪酒后驾车本就是错,肇事后还拿政府工作人员头衔当挡箭牌,可谓是错上加错。几年前,“我爸是李刚”风靡全国,肇事者瞬间成名,引来不少网友的吐槽。如今,这位镇干部以同样的方式出名,迎来的是免职,折射的是部分干部的无知。

在全国上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之际,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在党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狠扫“四风”,务求正风肃纪,密切联系群众。而此位基层干部,官衔不大官范儿倒不小,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狂妄自大,最终酿成悲剧,事实证明,一个人能走多远,不光看你的能力有多强,还要看你的素质有多高,不是要看你有多嚣张,而是要看能不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笔者认为,门某酒后肇事殴打交警事件影响恶劣,应当予以严惩,达到警示干部的目的。事件折射出一种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应以门某事件为镜,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正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应该先有高尚的情操,崇高的品质,然后才有为人民服务的资格。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干部时,一定要把干部的道德素养做为一项重要指标,多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坚决不能让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人给政府蒙羞。

文/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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