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逍: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要坚持四个标准

中组部课题组近日公布了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调研报告,报告指出,虽然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但从调研情况看,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仍然突出。(《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对于国运兴衰而言,选人用人不是参考因素,而是决定要件;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选人用人不是一般职责,而是首要职责。领导干部作为选人用人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要做到坚持四个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改进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一是端正标准。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是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和标准。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过程当中,要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将那些真心为民、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党的重要工作岗位上来。坚持完善民主考核制度,注重德才兼备,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注重按“实绩晋升”;坚决杜绝选人用人过程中少数人说了算,一把手“一言堂”、“一锤定音”;坚持程序民主,实事求是选拔干部,走好走实选拔程序,坚决防止程序“空转”。

二是严格纪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选人用人纪律,站稳党的立场,坚持人民至上,以公为重,秉公用权。管好自己的“圈子”,杜绝“打人情招呼”,对于“跑官要官”、“拉关系,走后门”的干部,要坚决拒之门外,不“拉帮结派”,不违规违纪,要时刻警醒,靠选用“亲信”为自己“留后路”实际上是“此路不通”,是自留“死路”,无益于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损党的光辉形象。

三是加强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在于有效监督。一方面对选人用人工作整个过程的监督要做到透明、公开,360度无监督死角;另一方面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既能全方位的了解被提拔人的综合情况,又能有效防止个别领导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捂盖子”、弄虚作假;此外,还必须完善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不能选了就算了,建立起从选拔到任用后的一系列问责机制,同时强化问责处罚力度。

四是清正廉洁。规范一把手用人权,领导干部要自觉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之中,抵制诱惑,淡泊名利,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用明规则代替潜规则。在提拔重用干部时多问自己几个是不是:是不是坚持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是不是遵守了选人用人的纪律?是不是让选人用人工作得到了有效的监督?要对选人用人工作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重党性,讲原则。(文:凌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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