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望:公款报销岂能“移花接木”

近日,有举报人反映,山东无棣县交通运输局7个多月时间里在举报人处公款吃喝接待超过15万元,并且为了能够冲账报销,该局要求将发票开成绿化工程款、宣传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项目。(3月26日 新华网)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随后的中央六项禁令更是严禁各地各部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公款送礼、宴请。在中央令行禁止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公款吃喝本就不该,为了冲账报销“移花接木”、“暗度陈仓”虚开发票,便是错上加错,甚至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

近年来,随着惩治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公款消费后巧立名目、移花接木,以办公用品、工程项目等名义由单位报销。原江苏省涟水县安监局局长邵明华更是连自己购买衣物、皮鞋,甚至家庭电费都以接待用烟酒的名义由单位报销。这些公款报销,表面上都披着一层合法的外衣,把公款报销当成一个筐,大到几万元的高档电器、名牌皮包、手表,小到几元钱的洗漱用品、袜子、卫生纸等等,都堂而皇之冠以“办公用品”等名义。

公款报销成了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贪腐的“遮羞布”,甚至在个别领导干部眼里,这才是权利与地位的象征,敢花钱、能花钱才是领导干部有能力、有魄力的标志。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道出了某些领导干部的真实心声。

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居高不下,归根结底是因为财政信息不透明,正所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所以治理源头在于加快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经费信息公开,让公款消费“晒”在阳光下。当然,光有规章制度还不行,要知道“高压线不带电就如同晾衣绳”,还必须加强对那些公款吃喝、奢侈公务消费的揭露、举报和查处力度,保证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实执行,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唯有如此,才能把公款消费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使厉行节约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才能维护公共财政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文/西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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