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以百姓心为心”方能“俘获”群众芳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外记者会上谈及打造民生保障安全网问题时表示,将心比心,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以百姓之心为心。我们出台了新的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就是要让这些特殊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中国新闻网 3月13日)

“以百姓心为心”出自《老子》第四十九章: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意谓执政者不能有自己的私心、欲望,而应以老百姓的心愿、希望作为自己的意志,这样党和政府与百姓之间的隔阂才能打破、距离才能消除。“以百姓之心为心”,体现着我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全心全意、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就是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就是要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交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以百姓之心为心”不应停留在嘴上说说、文上写写,更应内化于情、见之于行,只有真正把自己放在群众的位置上,切身体会民心所向、民瘼所在、民生疾苦,才能听到真心话、发现真问题,才能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俘获”群众芳心。

要做到“以百姓之心为心”,首先要与人民群众交心。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因为听不到人民的声音,就不能准确把握人民的思想脉搏,了解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各项工作就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因此,领导干部要经常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得力量,要充分了解和准确把握群众的意愿、要求、呼声,要放下架子,虚心向群众学习。其次要顺应民心。在准确了解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时,就要充分反映民意,顺应民心,古人云:“利在一己勿谋,利在天下则谋;利在一时勿谋,利在万世则谋。”要多做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不能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既要顾及眼前利益,又不损害长远利益。领导干部要心里装着群众,全心、尽心、倾心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欢心、舒心和称心。

(文/阳光)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