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助力全面构建幸福资阳

作者: 刘娟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今年1月,四川省委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行动进程和主要任务。

2月24日,资阳市召开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李佳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值得注意的是在机制创新中的“1+6+N”全新的落实机制,即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大力推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牵头统筹、6个工作推进组分工负责、若干工作小组具体落实的“1+6+N”工作机制。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严格实行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进度“三量化”,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位、全面覆盖,对于建立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构建幸福资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资阳树立“只有坚持和谐发展才能保证加快发展”的理念,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资阳市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成功创建“省级法治城市”,为资阳经济总量实现“4年两次跨越升位”、2013年进入全省“千亿俱乐部”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如今,又站在全新的起点上,作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势在必行。当前,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是加快法治资阳建设、幸福资阳的强有力保障,让民众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夯实法治四川的法治根基。

依法治市,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准,更是我们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依法治市,依法保障人民享有的广泛权利,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法治社会建设成为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坚持依法治市,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从法治层面建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充实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应把法治建设的重点放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加大执法和监督的力度,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树立法治政府、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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