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飞君:如此“底线”不要也罢

日前,沈阳市大东区出台的《大东公务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遭遇到网友吐槽,这份《规范》对公务员的行为要求延伸到工作时间以外,争议主要集中在其规定了“不得存在婚外情”、“不得观看黄色影视”等要求。对此《规范》的起草方表示,之所以这样要求是他们认为,因为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底线也应高于普通群众。(2月13日  新华网)

根据报道称,这份《规范》总共从6个方面对公务员的行为做出了要求,前五个方面“工作中接待群众”、“守纪”、“自律”、“诚实”、“举止”基本集中在公务员的工作方面,第六个方面为“工作外”,是规定公务员在私生活方面的9条“禁令”。其中既包括法律层面的“不得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活动”等条款,也包括道德层面的“不得存在婚外情等违背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不良行为”。

然而,随着近日《规范》见诸网络,便引起众多网友的热议。有网友吐槽《规范》是“幼儿园式的低级约束”。也有网友直接提问:“用规定来约束道德如何执行?谁看黄片了还要报告不成?” 对此,《规范》的起草方表示,之所以这样要求是他们认为,因为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底线也应高于普通群众。

可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底线”不要也罢。殊不知,这样的“底线”初衷其实就是对广大公务员的不信任。诚然,公务员队伍是参差不齐,害群之马是还存在。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把如此低级的“底线”跃然纸上,让其成为对大多数公务员人员的另类“侮辱”。如此规范难道是在说公务员不能有“婚外情”、“看黄色电影”的行为,而普通群众就可以任意而为?这岂不是莫大的笑话!

当我们的公务员八小时之外,回归社会之时,他们也只是普通群众的一员。“不得存在婚外情”、“不得观看黄色影视”理应是普天之下合法公民都应该遵守的“潜规则”。在此,笔者之所以用“潜规则”代之,则是因为这些道德规则本该是最为基本的家庭伦理以及社会道德,不能因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分。

最后,笔者认为,公务员因为姓“公”,所以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对他们的言行举止予以更多的规范自然也就无可厚非。但是,在制定规范之时,也别低估了他们本该拥有的各种“能力”。倘若真是陷入如此“幼儿园式的低级约束”,要想最终达到使他们拥有更高的政治觉悟以及思想觉悟恐怕也会得不偿失。

作者: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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