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默:“无德”之官亟需“严法治”

攸县52岁的公职人员与初中女生开房,还拍下不雅照片,之后公职人员又表示,愿意给女孩一些钱,了断这层关系。目前,攸县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2月11日  凤凰网)

“爷爷”带“孙女”开房的变态行径,笔者都羞于启齿。“强奸幼女、猥亵男童、逼人观看、爱写日记”好像一直是“重口味”官员的最爱,从强奸幼女的编办主任郭玉驰,到爱写日记的烟草局长韩峰,再到今天带幼女开房的副科级侦查员张某,他们曾经都是受多年先进教育熏陶的干部,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胆量敢伸出变态的“黑手”?是官德良知的沦丧?还是相关法律量刑过轻?在众人骂声一片的时候,笔者认为,此时我们应多几分理性地深思。

大家应该还记得郭玉驰性侵4岁幼女的案子,这个案子是经历过二审才结案的。一审判决出来以后(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很大一部分的网友就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不久之后,案子进入了二审,二审结果是:撤销原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以强奸罪改判被告人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从5年改成8年,虽然量刑有所加重,但部分网友仍对这较为从轻的判决,表示出了一些不满。

大家应该也还记得原广东省政协委员、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宋劲松“跨国强奸”(他在澳大利亚被控“指奸”大学生女导游)的案子。在澳大利亚只要被认定犯“指奸”罪的话,最高可判无期,但在我国同样的行为叫做“强制猥亵妇女罪”,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民事案件一直秉承“谁检举谁举证”的宗旨,刑事案件上也运用了“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是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被告方的利益,也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却笔者认为,当越来越多的人为“疑罪从无”叫好时,是否真正思考过,当一个个事实上的罪犯因为“疑罪从无”而逍遥法外时,社会和公众又是否做好了承受的准备?

因此笔者认为,或许,正是由于我国某些领域的刑法量刑太轻,才让这些狂妄之徒藐视法律,伺机“行凶”。本来就是一个“治小人而不防君子”的东西,本应从严而定,何须手下留情呢?何况还是强奸幼女、妇女的变态行径,何况还是本应起模范带头的党员干部,何况都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一直都是我党选拔干部的第一标准,所以,在加强干部队伍德治的同时,一定要加强“严法治”,才能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要特别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的身心健康,建立起可行的心理疏导机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以及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切莫让他们找不到释放压力的出口,更不能让他们将释放压力的方式“妖魔化”,将释放压力的行为“变态化”。与此同时,官员们自身也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多接触雅文化,少攀比俗文化,端正好心态,吸收正能量,永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好干部”。(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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