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诗妍: 13岁变17岁,是调查失误还是另有隐情?

针对网上有关湖南攸县52岁公职人员与女学生开房并拍下不雅照片一事,攸县官方10日向记者证实此事,称不雅照片女孩的真实年龄是17岁,而非13岁。当地官方表示,在公安机关调查侦结后,将立即把此案转移至检察机关。(2月11日,网易新闻)

今年1月底,攸县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约15岁的小梅(化名)以及另外两个未成年女孩开房过夜,小梅拍下了张某与一名女孩并排躺在宾馆房间里的不雅照片,报道称该女孩年龄为13岁。时隔1月,与其开房女孩的年龄就由13岁变成了17岁,究竟是调查失误还是另有隐情?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出于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从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张某并非不知情。所以,笔者可以大胆猜想,女孩年龄由13岁变成17岁不是调查失误而是为了掩盖部分事实而故意为之。
经调查,现年52岁的张某为某县森林公安局的一名副科级侦查员,除了发钱的时候,平时很少在单位露面。与幼女多次开房之行径本来就天理难容,现在又想通过修改幼女年龄掩盖罪行。其罪恶之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激起民愤。笔者不禁要问,这样的人何以为国家公职人员?其为民之心体现在哪里?可以看到的是,其作风败坏、生活糜烂折射出的不仅是人性的沦丧,还是道德的严重沦丧。
国家公职人员的道德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因此,道德修养决非干部个人的私事,其一言一行都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官德水准提高了,群众的道德水准随之也会提高,社会就会风清气正;反之,则会上行下效,污染整个社会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德而无才则近于愚人,才而无德则近于小人。如果品德不好,才越高,能力越强,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就越大,甚至祸国殃民。因此,在对领导干部道德的问题上,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同时,对于与幼女发生不正当关系行为,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惩,将会纵容更多的公职人员实施犯罪,普通民众对于司法的信心也将受到破坏。(杨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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