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化应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者:王干丁

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日前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令人关注的是,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开始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者不拒。(1月24日  新浪网)

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官员,官员内心应有一把标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序纯洁的环境需要内心道德的约束。以权谋私,不论是对自己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必须得到遏制的不良作风。两袖清风的官员自古便受到人民的称赞,作为新时代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更应该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成为传统美德的保持者而不是祭道者。

在很多腐败案件中,节日送礼的场景和细节每每被提及。一些专家建议,过节送礼的危害性既需要制度约束,也要从道德教育和文化层面引起足够重视,不要让“小礼物”惯出领导干部的“大毛病”。

中国俗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当各种价格不菲的礼物被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官员更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我党在物资紧缺的战火烽争时代就坚持的美好品质,物质丰富的今天,公务员更应该坚持保持中国共产党在建党90多年的历史中积累下来的美好品格。近期,中央发出的一系列禁令,也明确将收受节礼以及公款拜年等内容列入其中,并要求令行禁止。好的政策落实要到位,必须杜绝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列在本上”,却没有“记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

当然,在法律建设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官员以公谋私犯罪的惩处,达到官员纯净度提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更加为人民信服、使人民幸福、被人民拥护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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