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的看不见”的公车私用

作者:王干丁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记者昨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深圳市纪委昨日回应,已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调查,核实后上报市纪委。(1月22日 阳光网)

公务员开公车上下班是否违规?公车到底该怎么使用?目前我国确实没有明确统一的公车使用管理条例,但这绝不是公务人员私用公车的借口。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打高尔夫没有错,但是他私自开着公车打高尔夫就是公共资源的滥用,是权力的擅用。傅贤达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一台公车一年的维护费用包括油费、维护费、停车费所有的,大约一年两万块钱。”为什么一辆公车一年的行驶里程才是出租车的十分之一,而公车一年的维护费却是出租车一年的十倍呢?这其中公车私用“居功至伟”啊!

既然公款私用是违法,那么公车私用为什么就不是违法呢?同样是公共财产那么它们的使用就只能是为公众而服务的。某些官员“公私不分”已成了惯性思维,对他们来说公车私用理所当然。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并强化监督,提高违规成本。其中重点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笔者认为解决官员攀比之心则显得最为重要,强化人民对公共资源利用的监督意识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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