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将“德为先、执政为民”融入干部工作

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新京报 1月16日)

笔者认为,中央再次修订干部任用的条例,完善健全领导干部选拔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条例,旨在任用德才兼备、有较高道德情操的领导干部,才能够实质上更正不良之风气,达到选任的领导干部能落实自身的职责,服务好百姓,服务好社会的目的。这次条例的修订,也表现出中央领导对干部队伍的重视,也体现出要优化干部队伍人员,完善干部队伍机制,提升干部队伍形象的决心。我们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出发,培养良好的品德,拓展自己的能力,为党为人民做好事情,服好务。

干部为政,以德为先。中央新修订条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中国人自古讲求德为先,为人要重德,为官更是如此。国家干部,共产党员,每个人都要注重自身的道德情操培养,树立端正的为人之道,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决定着一个人的办事行为准则。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就能在各个方面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才能为人民考虑,也才能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情;反之,一个道德品质底下的人,一定是自私自利的人,也一定是为自己谋取私利,进而危害社会,危害人民。所以,要选拔任用一名为国为民的好官,就一定将“德”字放在原则首位,选一名道德品质高尚的人为政,必会为国为民做好事情,为国为民服好务,也能始终如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坚持党的执政理念。

不讲政绩,只为民生。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了对我们领导干部的考核细则,不仅仅只讲表面的政绩,而是要全面考核,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现在,不仅仅以单纯的GDP等经济指标作为考核指标,而是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作为考核评价的内容。所以,我们党员干部不能一味追求表面上的政绩指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综合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全面发展,搞好社会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当地的快速发展。只讲政绩是空谈,空谈会误国,只有实实在在贯彻党的政策,踏踏实实的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而奋斗,一定会在政治道路上一帆风顺,否则终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指责,法律的审判和良心的责备。

服务社会,心向人民。我们一些党员干部,走入歧途,完全脱离人民群众,最后都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这次的选拔任用条例把过去的原则性标准具体化,体现了新的选拔任用制度防范庸官贪官的预防性功能,其中明确规定一旦触犯了“高压线”的人,就会失去提拔、升迁资格,对于那些行为不端正,走向腐败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处置。其中,“群众公认度不高”,就体现出部分领导干部的德与才均不能服众、群众基础差,这样的党员干部是不能得到提拔和任用的。从这些条例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重视,依然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得到较为牢固的人民群众基础,这样才能了解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人民群众希望什么,我们党员干部也才能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脱离人民群众是不可行的,要切实为人民群众着想,才能实实在在为官。

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进一步详细了党员干部任用制度,进一步严格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我们党员干部只有培养好自身的道德情操,不空谈误国,深入到群众中去,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情,树立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良好形象,为国家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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