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争做让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

作者:孙鹃

“我们再研究一下政策,看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19日一大早,眉山市仁寿县信访局会议室已在进行一场热烈讨论,讨论的主题是如何解决一个刑满释放人员错过领取灾后重建补贴的事。仁寿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局长吴菊芬当天的工作就是从这件事开始的。(117 来源:四川日报)

古语有云: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只有在老百姓中留下好口碑的干部,才是受群众欢迎的好干部。正如这位被人民群众称呼为“吴满意”的信访工作者,她与“老上访户”交朋友,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这样的党员干部,就是好干部,就是人民群众需要的干部,也是人民群众心目中最满意的干部。

然而,在不同时期,也不断涌现出来如焦裕禄、杨善洲、李林森、兰辉等优秀的好党员、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女。这也充分说明,不同时期的“好干部”,无不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最终才让群众“信得过、忘不了”。那么,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就应以此为鉴榜样,把群众路线践牢记在心中、践行在脚下,为民务实清廉。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盼望、最需要、最想做的事情做起,尽心竭力为人民解难题,诚心诚意帮助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才能成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的“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就是要时时想到群众、事事为了群众,真心实意地走进群众、读懂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真正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如果对待群众时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那是永远达不到好干部的标准,也永远达到不让人民满意的标准。

当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一切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追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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