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才能让承诺真正变成为民的“真声音”

作者:朱志

为让群众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省涉及民生重点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等,面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重点围绕改进作风、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承诺3—5项具体内容,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公开向社会发布,接受人民监督。(1月13日 四川日报)

公开承诺,不为其他,就是要让群众清清楚楚知晓该名官员到底准备做什么、何时做完、怎么做,从而通过群众的监督让承诺落实,防止满口“虚诺”。毋庸置疑,承诺尤为重要,但最为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能够真正的落地生效。.

其实,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最为基本的就是让公众看到官员干部敢于作为、乐于作为的勇气与决心。但与此同时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既往曾经有着一些官员也时常是为“演技派”:愿汕头市委书记曾多次强调“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原河南交通厅长曾以血书表白“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等等。然而随着最终的落马,一旦将所有伪装的清廉掀开,伴随的往往都是不堪入目的内在以及令人鄙夷的肮脏。

因此,要确保承诺的兑现,就必须从各个层面讲举措进行细化。首先要建立与承诺与之对应的“失诺”惩处机制,让官员干部清晰认识到随口承诺带来的后果到底是如何;其次要强化对于褒奖,让那些真正为民服务、踏实做事之人能够“有为有位”,树立科学正确选任导向;最后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用制度将好作为、好导向巩固,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持之以恒的将为民服务不断推进深化。

总而言之,公众离不开官员的承诺,但更希望的是所有的承诺能够化成公众的实效。在深化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当下,唯有考评体系的不断完善、惩处力度的不断加大、监管制度的不断健全才能真正让承诺落地开花,进而成为民服务的“真声音”、“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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