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八项规定” 何必“喜上加喜”

作者:蒋小舟

昨日,株洲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办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破坏发展环境的8起典型案件。其中几起案件详情如下。2013年8月26日,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范围请客,为女儿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1.1万元。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彭志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部分礼金。(新华网 1月7日)

近几年来,领导干部每逢喜事大摆筵席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更有甚者,家里即使办的是丧事都会热火朝天地喊来一大帮子人,而这一大帮子人不仅仅是亲戚朋友,更多的是有“业务往来”的公职人员。这些看似再正常不过的人情往来背后影藏的往往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和“人情交易”,久而久之就成为了大行其道的恶性循环。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严重损害公职人员的形象,为贪污受贿提供了可乘之机。

自从去年“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随着从中央到地方的严打,敢于顶风而上,让喜事“喜上加喜”乘机敛财的公职人员越来越少。然而,总会时不时冒出一些领导干部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大摆筵席变相敛财,挑战人民的政治神经,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思索究竟原因何在。

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过大”是大摆筵席争相“送礼”的根源。官员家里有喜事庆祝之时,很多下属甚至稍微有些业务往来的人就会争相送礼,内地投资者给该国土科长送红包也是为了“以后方便业务”。原因在于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过大,下属的升迁,项目的成败都是由领导说了算,权力缺少监督与制约,自然就会带来一系列为了拉拢关系,害怕得罪领导而不得不送的“礼”。因此,要从根源上刹住“以礼代贿”的不正之风,必须要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官员大摆筵席屡禁不止的条件。各地对官员摆宴的规制主要集中在报告、公示,以及对规模、场次和人数进行限制等。但这些规定都很难挡住官员的规避。报告是官员的自我报告,难免弄虚作假。公示一般是范围内公示,未免“官官相护”,震慑作用有限。要想切断这条污河,必须要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甚至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力,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督,让此行此之风的官员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除了权力制约和加强监督处罚力度之外,最根源的解决之道在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同时也要抓好权力观的教育,让广大干部正确区分职务权力和个人权力的区别,摒弃特权思想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思想建设需要慢工出细活,要坚持常抓不懈才能起到润物无声的作用。

喜事本是私事,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无需“喜上加喜”,恪守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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