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把“一把手决定权”关进制度笼子里

作者:文飞

“我是保税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决定权。”这是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承风的“豪言壮语”。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观念,他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区区的一个物流中心办公室主任竟受贿1150余万元。去年8月,黄承风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天,曾对黄承风作出批捕决定的江苏省检察院披露了黄承风腐败始末。(2014年1月4日现代快报)

黄承风不是十八大以来的第一个贪官,也不是最后一个。习总书记执政以来,反腐败工作坚持“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取时间”的理念,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突飞猛进,保持了高压态势,体现了从严治党要求。前期的反腐取得了极大效果,不管是几个月前的雷政富、薄熙来等的落马,还是这次的黄承风,无一不大快人心。虽然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是目前我们更应该深思的是:如何将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从源头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前赴后继的落马者告诉我们,反腐败重在预防而非是单一的打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针,不能当事后诸葛亮。管子《四维》有云:“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国之四维正被这些国之蛀虫慢慢侵淫,而国家犹可正、安、起、复,当务之急是健全权力监管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如何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第一剂良药就是公开透明,完成权力由暗到明的转变,使任何一次权力的使用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第二个关键点从掌握权力的“人”入手,通过”党管干部”的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来达到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只有完善权力的行使途径,确保授权有据、行权有道、用权有度,才能在制约权力的同时,保障权力得到良好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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