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以德报怨是在播洒为民服务的正能量

作者:木子毅

20131228日,四川省绵阳市城管一大队执法人员王耀东在天津桥执法时,被两名20岁左右的摊贩打伤。经警方调查处理,两名摊贩因故意伤害将被行政拘留10天。得知此消息后,王耀东主动为其求情,提出调解处理。最后,两名年轻摊贩认错并写下检讨书后回家。最近这几天,这件事被绵阳天津桥一带的商贩传为佳话。(新浪新闻  12日)

当你无辜地被打了,你会怎么做?要达到像《圣经》所说“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左脸,那么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他打”的境界,相信还是很难的,但大多数人应该会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加倍偿还”。四川绵阳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中被两名摊贩故意打伤,用行为向大家给出了他自己的答案——以德报怨。

理论上讲,自己没错却被人打,还手应对是最基本的权利,但王耀东却始终坚持“打不还手”,维护了文明执法的形象;听闻打自己的人将被行政拘留,这样的消息应该可以稍微发泄被打的“怨气”,然而对王耀东却不是如此。他们都才20岁左右,如果留下案底,将是一生的污点。尽管心中仍然充满了委屈、被打的伤仍还在作痛,但王耀东想到此还是决定主动为其求情,提出调解处理。这样以德报怨的选择该需要多么博大的胸怀?

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城管执法这一末端执法部门集中很多部门不愿意做、难做、推诿扯皮的事情,城管更有了“剩管”之称,矛盾更是源源不断。加之媒体负面化甚至“妖魔化”的炒作报道,城管执法已成为了不息的热点。小贩和城管水火不容,甚至大打出手的新闻,几乎各地都有,一边是小贩的“肚子”,一边是城市的“面子”、群众生活居住的环境秩序,同样是民生,孰重孰轻?这似乎成了一道不解的难题。

王耀东的以德报怨,让小贩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主动道歉,同时,王耀东以“以后不准在城区乱摆摊,如果被我看到,我还要依法制止你们”作为了被打一事的终结。是劝告是教育,更是在表明自己的职责立场,是对小贩的再次要求。小贩和城管握手言和的故事似乎并不多,四川绵阳城管执法人员王耀东算是一个,他以德报怨的作法赢得了更多小贩的赞赏,也许尚不足以改善城管与小贩的水火关系,但是的的确确播洒了为民服务的正能量,让干部们应该更多地思考,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