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风:权力的“株连癖”当休矣

作者:李子风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因自己女儿的房产在政府规划的征收范围内,而女儿并未同意拆迁,陈龙被调离现在的工作岗位,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报到,前往拆女儿房子。(12月26日,搜狐新闻)

已经臭名昭著、并被国务院明令禁止的“株连式拆迁”再次上演。所谓“株连式拆迁” 指以拆迁者或拆迁者亲属中的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即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的遭遇便是最典型的事例。

“安徽株连式拆迁”是通过绑架亲情的丑陋方式逼人就范,属于变相强拆,既缺德下作,又目无法纪,已成触发众怒的恶权毒瘤。“拆迁”本是为了更好地城市规划,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出于好的初衷然而做出来的事情确是让人憎恶,是什么让拆迁变了质?笔者认为是领导干部一心追求功绩,只知道完成任务而忽略被拆迁户的利益造成的。领导干部往往都有一种权力的“株连癖”,喜欢利用权力将别人绑架在自己的想法下。

显然,“株连式拆迁”是明显违法的,其实质是公然滥用行政权力的非法行为。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老百姓的本质并不坏,他们需要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得以保障。当他们成为“钉子户”,并非不愿意拆除房子,只是所谓的赔偿没有达到他们心中的期望。如果只是因为这个就对其实行强拆或者进行株连式拆迁,那么干部们你们的官德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株连式拆迁”体现的是典型的权力的肆意和放纵,失去的确是百姓对你的信任。“株连式拆迁”侵犯的是老百姓的利益,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抹杀的是铮铮民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老百姓对你已毫无信任而言,那么结局是显而易见的!

权力的“株连癖”当休矣!只有从根本上杜绝权力的“株连”,让领导干部真正的为百姓办事,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做到令行禁止,对于那些违法拆迁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要严惩不怠,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百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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