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鑫:强化细则制度,遏止“隐蔽”腐败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原科长肖某可谓生财有道,其利用自己负责稽查该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工作便利,以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向辖区内的药店收取贿赂;为了给自己谋取前途,又转头向局长行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新华网,12月23日)

中央频出重拳惩治腐败,同时不断健全防腐机制,大大压缩了腐败犯罪的空间。然而,仍有个别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为牟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在反腐重拳之下屡屡“翻新”受贿手法逃避打击。

针对这一现象,如何挖出这些隐藏较深的腐败分子?

为此,通过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深入细致地核查,对于一些长期有信访举报和各种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查清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突破。

一要加强信访举报。通过集中受理群众来访、开通网上举报和专线电话、健全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制度等,进一步整合信访资源,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

二要对案件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高度重视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特别是有关涉案人员交代的线索,对“案中案”抓住不放。

三要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巡视组比较长期地驻在一个地方或单位,能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旦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核查或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从中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四要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其中,不仅要公开官员财产,还要公开官员亲属财产,同时,通过金融机构、房产机构的信息共享,监督官员的每一笔大额存款、支出,通过财产的全方位公开,让官员不能伸手、不敢伸手。

  (文/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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