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官员频频落马彰显反腐决心

作者:孙鹃

中共广东汕头原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受贿及非法持枪案20日在广州中院宣判,黄志光被判14年,他在宣判后表示法院的审判实事求是,将与律师商量是否上诉。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黄志光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逾400万元,为公司老板、“拜把兄弟”及其下属在工程承包、项目投标、职务升迁上谋取利益。(12月2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后,频频在各地查出贪污腐败的高级官员,由此可见,中央以雷厉风行之势,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原则,迅速“打”掉了一批严重违法违纪的官员,更彰显出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反腐“提速”既是一种政治清醒,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再次体现出了党和国家、社会民众对腐败行为的“零度”容忍。

反腐败就要“动真格”。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任何人搞腐败,不论其地位多高、资格多老、功劳多大,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重罚。从中央到地方,反腐之风劲吹。速度、力度、透明度,这一系列的新气象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鼓舞了群众,聚积了民意,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因为反腐唯有“动真格”,才能见成效得民心。

“廉政兴邦,腐败亡国”。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事关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所以,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中央近年来很重视的工作。习近平曾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应受到相应的惩处。腐败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以来部分官员的腐败思想在作祟而引起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经不起权钱和色的诱惑,利用自己手中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当然,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官员让民众痛恨,严厉打击和惩处是顺应民心,更是为群众铲除毒害,从而赢得群众的支持的拥护。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