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以纪委举报窗口保障群众基本权力

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新华网,12月19日)

临近元旦春节,中纪委再次发文,严禁机关、社会团体公款买卖送礼。这不仅宣誓中央在反腐力度之大,也让人民看到了我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期望。笔者认为,此次中央纪委出“重拳”,效果一定很佳,但切记:举报窗口不能只在党政系统使用,更重要的是把窗口交给人民,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人民权力不可忽视。公众本来在这个社会就是“撑起中国脊梁的小人物”,倘若连基本权力都不能保障,那还谈什么小康社会,谈什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进入新时期、面临新任务,开启新纪元的重要年份,中央把干部作风拿到了“空前”位置,必有其特殊意义。中央重视干部作风,难道地方人民不管?但是,中央也不要做形式,不能为了建窗口而建窗口,要以窗口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力。

一是把窗口作为群众的参与政治活动的渠道。通过广泛反映各阶层反腐案例,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不断增进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

二是要把窗口作为群众基本权力的保障。要建立制度,完善体系,拓宽群众基本权力的范围,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的基本权力保障好,落实,这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同时,人民也要高度重视窗口作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新闻事实,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保障好自己的基本权力。

  (文/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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