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株连”成为一种强拆“手段”

作者:王干丁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被“停职”了半个月。原因就是:县政府以改善环境等为由征收60户房屋。其中,就包括陈局长子女名下的房子。子女不服,告县政府违法征房,于是,他们老爸的就被调职并家里蹲了。(12月18日 中国广播网)

株连拆迁屡屡发生,拆散了亲情,离散了人心,也在不断拆解着官民互信和政府公信力。“株连拆迁”之类的做法,本质上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是一种打着亲情幌子的变相强拆,其实质是公然滥用行政权力的非法行为。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干部职工由于不同意拆迁而被停职、停薪,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对于被拆迁者而言,他们并不是不支持政府拆迁建设,而是对拆迁的补偿费用有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株连式拆迁的危胁下,许多人选择屈服被迫签订拆迁协议,而真正积累的只会是民愤、民怨。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正常来说,拆迁工作由政府为主导,政府应该尽量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利益。但现实往往是政府“率先”加压、施压,如此以权压法,强制干部家属拆迁,不配合就停薪停职的做法,已经严重的侵害了物权人及其亲属的多项合法权益。面对侵犯人权、物权、亲情伦理,涉嫌违法的株连拆迁,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如果不把放肆的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类似权力以令强制拆迁的闹剧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话,不仅官民心理难以和解,法律受到挑战,政府公信也会进一步贬值。对此类问题,决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加大整治力度,使拆迁工作回到法治与利民的正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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