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亦云:坚持“六要”,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新华网,2013年12月17日)

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的根本职责,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标准。长期以来,公务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为己任,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公务员工作的风向标。他们以认真履职、勤奋工作、默默奉献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和肯定,展示了新时期公务员的崭新风貌。

要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群众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服务。

要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用科学理论中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广泛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要大力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地把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件事情办好,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作风建设年和争优创先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要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树立群众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服务。

要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用科学理论中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广泛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要大力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地把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件事情办好,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作风建设年和争优创先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新形势下,不管你是不是公务员,都应该把“做人民满意的好干部”放在第一位。

  (文/陈亦云)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