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花红:勤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受表彰人员和与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参加接见。(人民网,12月18日)

千古至今,为官者一生勤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都受到世人的称颂。公务员是普通群众称为干部的群体,他们的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应当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牢记在心,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公正廉洁,克己奉公。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公务员只有廉洁才能在群众中有威信。群众才能信服你,尊重你,满意你。这样工作也就好做多了,事情办起来也就比较顺利,办事效率也就提高了。在处理事情上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公正廉洁。在有关于利益上面,公务员要克己奉公,不利用权利谋取私利。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勤政为民,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公务员要当人民的父母官,心里要时刻想着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走基层,视群众为亲人。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所以为官者,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勤政为民,做人民的父母官,让人民满意,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完善服务体系,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解决老百姓的困难,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依法办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素质。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把服务对象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重点岗位和窗口单位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天候服务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体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联审联批、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做人民的公仆。

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装着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定信念,勤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做促进改革依法履职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早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目标。

  (文/周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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