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要“跟上趟”

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要看全面工作水平,不能仅仅把GDP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针对性。(《中国新闻网》,12月12日)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强调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这反映出考核部门已经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要实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近年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成效不甚明显,最根本的是责权利不对应,责任追究不到位。《通知》强调,实行责任追究,这样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拍脑袋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责,拍胸脯蛮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追责,盲目举债留下烂摊子的要追责,要处理、处分直至摘帽。离任要审计,终身要追责,不能让有些人不顾条件、为了政绩搞了一屁股债,最后拍拍屁股走人,甚至一路升官。

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上,《通知》也提出了新要求,强调根据实际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如何让干部考核这根“指挥棒”发出更加鲜明的导向作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要看全面工作水平,不能仅仅把GDP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新政的出台,对于纠正那些不计成本、不计代价,盲目追求GDP、以GDP论英雄的做法无疑将起到重要作用。

  (文/邱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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