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政绩观的引导与监管体系的完善方能有效防止贪腐

9月,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杜德印曾称,已将湖北部分官员问题线索转交中纪委。据媒体报道,郭有明被查,说明杜德印在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时提到的“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片面的政绩观”、“个别地方和部门违规突击提拔干部”有所指向。(新京报 12月10日)

当反腐的风暴逐渐猛烈之时,我们看到的是一名又一名官员的落马,笔者在为反腐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时常发现,往往这些官员在落马后所曝出的相关事迹,却显得意味深长,值得引起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深思到底何种考核选任模式以及何种监管体系才能真正有效防止贪腐官员的再次出现?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郭有明调离宜昌市的前4年中,GDP从1000亿元升至2000亿元,在曾经唯GDP论英雄的年代,可以说郭有明曾经能够走向高位并且身居要职离不开GDP的汗马功劳。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得知郭有明出事以后,一位曾经的老领导却在日记中写下了“GDP害死人”一话。掩卷深思,到底何种的考核评价方式才是真正客观却又有效?或许,在干部选任的过程中应当强化群众、社会满意度测评的权重,不应当仅仅只是需要上级的满意。

更为让人感到难以捉摸的是,郭有明留给人的印象却往往是一个“干事”的人,参加所有的活动他都要求发图片就不发文字稿,发文字稿就不发图片,并且在路边发现矿泉水瓶以后专门停车捡起放入垃圾桶。在这低调的处事态度以及对于环境卫生甘当表率下,公众不由不信服该名官员是一位肯干事、能办事的好官员,然而就是这样一名“楷模”,最后却成为贪腐的反面典型,如此天壤之别的形象落差,到底是官员的演技高超还是监管部门未能见微知著?

总而言之,干部的选任标准是下级领导干部作风作为的导向,干部监管制度的完善更是领导干部的警示边界。没有好的导向只会让干部陷入上行下效的不作为乱象,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更是只会让其肆意妄为,以演员的身份面对群众殷切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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