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幸福更重视 GDP不再是唯一标准

作者:曾小明

《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考核。(12月10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把民生问题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核心任务,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工作追求。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就是要在改革和发展中更加注重民生幸福,GDP不再是论英雄的唯一标准。

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其根本的落脚点和归宿就是着眼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民生幸福就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就是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扩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推进城乡制度接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提升百姓的幸福感。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这是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本质内涵。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这是幸福家园建设的最终目的。

要想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除了通过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完善社保体系增加保障性收入外,重点要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一是着力加大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劳动报酬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同步提高;
二是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三是着力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和保证金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四是着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坚持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核心任务,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既尽力而为,加快推进,又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更好地提升民生幸福,更好地构建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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