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新规“上任”彰显神威

作者:思菡

近日,中办、国办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用餐、住宿、出行等多方面提出了简化公务接待的细化要求,从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强化接待问责进行了明确规定。(12月8日  新华网)

公务接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必要的社交公务活动,特别是在我国受传统待客礼仪文化及好客观念的影响,地区或部门间的横向和纵向交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加之地区或部门出于宣传推介自身的活动,都与公务接待密不可分,可以说,公务接待有其传统的继承和现实的需要的“合理性”。然而,在不少地方,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一种不正之风,其中滋生的腐败问题更是不容忽视。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狠刹铺张浪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公务接待不正之风有所转变。然而,尽管在中央三令五申,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浪费现象,个别干部沉溺于“吃鲍鱼”、“喝洋酒”的奢侈生活中,无暇顾及群众的安危和温饱,如此以来,败坏了形象,给公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此次,中央再次印发了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目的就是要狠刹这股歪风,清除公务弊端。

当然,新规能否带来公务接待新风,笔者认为,关键还在于落实。一方面新规明确了问责要求,但谁来监督、谁来问责,既需有关方面扎实工作,更需“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让公务接待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惩戒机制,狠刹歪风,对那些顶风而上,严重违反公务接待新规的,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事关政府形象,关乎干部廉洁和工作作风,这绝不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对于各地政府而言,应采取措施切实管住公务接待的“嘴”,治住奢靡浪费的“心”。党员干部只有念好公务接待这本经,切实提高执政效率降低执政成本,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成为人民爱戴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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