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切莫成为违反规定的“集结地”

作者:方飞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云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取得新成效,云南省纪委昨日将近期全省各地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结婚喜宴、乔迁新居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12月6日   新华网)

多年来,一些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摆宴席,接受钱物的现象屡见不鲜。随便一个事由,都能成为大操大办的借口。于是出现了满月宴、周岁宴、祝寿宴、升学宴、谢师宴等等名目繁多的“宴会”。如此花样翻新,相互攀比,铺张浪费,既搞坏了党风政风,也在社会上挂起了不良风气。甚至有些干部,更是把各种“宴会”当成权力寻租的“提款机”,大搞权钱交易,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引起干部群众不满。也正因此,有不少官员受到了处理,政治前程因大操大办相关“宴会”而终结,甚至还成为了一些官员受到法律惩处的“导火索”。

今年中央执行八项规定以来,各种名目繁多大操大办的“宴会”有所收敛,但是还是不乏“勇士”视八项规定为纸上谈兵,置之不顾,甘愿以身试法。至于后果,可想而知,他们不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更加会成为百姓唾骂的对象。在笔者看来,这种大操大办的“宴会”屡禁不止不仅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严重亵渎,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以及政府官员作为人民公仆的良好公众形象,使得政府公信力逐渐降低。如此危害,实在是得不偿失。

随着山东、重庆、云南等地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定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笔者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讲正气、刹歪风、破陋习,弘扬廉洁节俭之风,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交观念,切莫将“宴会”再次成为违法规定的“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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