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斗士,法律界的“去哪儿”

法斗士只专注解决一个问题:让你在互联网上找到律师。当你和律师交易达成,法斗士向律师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喏,这就是法斗士的赚钱方式。

在线律师绿狗法斗士

钛媒体注:2013年,曾经帮助大量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许开辰决定离开律师圈子,自己创业,他觉得互联网有机会让法律服务更有效率。有了idea和投资之后,他按照天使投资人的要求把办公地点搬到了北京,花了几个月时间组建团队,2013年10月法斗士网站正式上线。去哪儿网CEO庄辰超是许开辰的好朋友,二人对于互联网模式的探讨,深刻影响了许开辰的创业决定。

2013年11月末的一天,法律服务垂直搜索网站“法斗士”的后台上,收到一条用户咨询,内容是关于在购物网站亚马逊成功 “一折秒杀”一款长虹彩电后,最终被亚马逊“砍单”的经历。

法斗士网站创始人、曾经是欧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许开辰凭职业敏感告诉自己,这不是一单简单的咨询。不出所料,网络上针对同一桩“砍单”事件的申诉非常之多,但不清楚该怎样寻求法律帮助。

自2013年10月上线以来一直很低调的法斗士决定不低调一回,发起一次帮助网购用户“集体维权”的活动。活动Banner挂出来几天,要求发律师函的申请就达到200多封,其中100多位用户都是亚马逊单方面“砍单”的受害者。12月9号,律师函陆续发送至亚马逊,却没能帮这些申请人讨回失去的特价彩电——亚马逊的回应依然是“后台价格系统的问题,价格标错”,拒绝赔付。

一桩公益诉讼由此开了头,法斗士在和消费者沟通之后,决定和亚马逊“法庭见”。法斗士团队从参与活动的用户中选择了三位作为委托人,还邀请到一位来自上海的年轻民事律师。就绪后,1月2号律师向朝阳法院提交了针对亚马逊(中国)的起诉状。许开辰希望赌一把,即便官司赢不了,用户的诉讼费用将由法斗士买单。

从3月案子开庭到朝阳法院的判决书下达,等待了一个半月。4月15号,朝阳法院一审判令以无货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的亚马逊败诉,并且支持消费者所有诉讼请求,要求亚马逊向三名网购消费者履行交付长虹电视机并承担消费者请律师费等所有维权费用。

按照许开辰的说法,这成为首例条理、清楚的系统描述网购法律问题的判决。此后,亚马逊的态度从最开始的“轻视,比较傲慢”,最终,法院判决亚马逊交付电视机并支付消费者由此案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及律师费。

“这件事还是蛮值得的”,许开辰对钛媒体说,“往往诉讼手段可以倒逼一些商业逻辑的改进。单个人诉讼成本较高,没有这个能力去打这个官司;我们通过鼓励大家采用法律手段,享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

尽管让亚马逊、苏宁等电商“不高兴”了一回,但这一番折腾,给网购维权这件事树立了一个可以参考的案例样板。

不过,官司赢了,对法斗士网站本身并未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用户增长、商业价值上的增长自然没有,但至少很多人“知道了法斗士到底是谁”。

 

我们商业模式当然不是“诉讼”

亚马逊一案已经体现了法斗士委托人-平台-律师三方关系的平台思路,但许开辰表示他们从来没想要替人打官司,“替人打官司是件花钱的事情,我们的商业模式是一个赚钱的事”,他说。

那么,怎么赚钱呢?前提是促成一桩法律服务的达成。我们来假设一个场景:假如你是一位正在为自己的离婚诉讼而头疼的当事人,你需要一位好律师,目前你可以有三种方式供选择:

1,经亲朋好友推荐,找到一位他们口中的“好律师”;

2,直接造访律师事务所。

3,登录法律服务网站。

互联网正在慢慢改变前两种方式,但第三种方式是否有效,很多创业者正在探索的过程中。当你登陆一个专注于律师业务产品化的网站,你可以很容易找到这些服务:

a.离婚协议书的模板;

b.享受10次左右的律师电话咨询服务;

c.假如你决定联系律师,系统会推荐一位律师给你

在上述环节中,你作为委托人的核心需求“找到一位律师”,往往是一项额外服务。而法斗士的模式,就是在上述环节中法斗士只专注解决一个问题:帮你找到律师。

法斗士就像一个超市,信息公开透明,供你比价和选择;至于注册用户到底选哪一位、是否最终达成委托协议,这些仅仅发生在你和你选择的律师之间的事情,法斗士不直接提供服务。一旦交易达成,法斗士向律师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喏,这就是法斗士的赚钱方式。

换句话说,法斗士和平台上的律师之间,并没有竞争关系。这就是许开辰对法斗士的定位:一个垂直化的搜索引擎。

 

一门关于“匹配”的生意

有评论把法斗士的模式称为法律界的“去哪儿”,许开辰欣然接受。但他认为,法斗士不仅和去哪儿有点像,和大众点评、融360都有很大的共同点。“Whatever,几乎都是为了帮助用户寻找服务商”。

过去人们找律师更倾向于选择第一种方式:熟人介绍。许开辰看来,熟人介绍的方式“有一定的关系背书”,但是弊端在于当你进入和律师沟通的阶段,依然将面临“选择不够丰富、信息并不透明、没有比价机制”等问题。

而许开辰对于律师行业的“马太效应”见得太多,“业内有大量的年轻律师,专业能力是很好的,但是由于资历较浅,熟人圈比较小,都处于’吃不饱’的状态,生活还比较困难。”律师行业存在大量被浪费的资源,“我们希望把他们从找客源这件事上’解放’出来”,许开辰说。

如此,用户和律师双方都有需求:用户的需求在于“找律师难”,律师的需求在于“找客源难”。而互联网搜索就能很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搜索平台对用户提供的价值有两个:第一,有大量的信息供搜索;第二,有丰富的信息来帮助用户做一个决定;而平台对于律师的价值不必多说,就是充足的客户源。

和去哪儿一样,法斗士做的是一个“匹配”的生意。许开辰对于平台模式的确信,其实还基于他自己的两个判断:

第一,法律服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产品化?答案是:很难。

第二,能不能结构化的评价一个律师?答案是:能。

将法律服务做成产品是目前钛媒体接触过的大多数创业者的想法,比如快法务希望以创业公司为服务对象,将创业期间的各类公司实用文书打包出售;而绿狗,直接把分类产品发布在自己的平台上,主打电商模式。

这一点上,法斗士团队是有过试错的。亚马逊事件后(判决之前),法斗士的技术团队曾在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在线DIY的工具类服务:用户提交姓名、地址等信息,平台就可以自动生成一份符合规范的“起诉书”文本;此外,还提供一份详细的可下载的立案指南。

这就是一款产品化的服务。不过许开辰认为,“自动生成起诉书这个产品只是因事而设”,广义上的案件起诉书是不可能通过技术手段生成的,非常之困难的。单方的文件(公司章程、商标申请、律师函等)是可能产品化的,但就拿“合同”类别来说,大多数当事人涉及的合同是有多方介入的,很难产品化。

工业实践已经证明,标准化是提高效率的终极手段。就好比富士康流水线上的工人,没有人需要“从头到尾”完成一件产品,均是通过高度的分工搞定一个环节。而与工业化的生产相反,律师必须是一名“工匠”。

那么第二个问题怎么解决?怎样找到好律师?

 

数据化评价律师

在法斗士平台上,许开辰给出了一个衡量好律师的标准:“很多人会用ta”,那么这个ta就是好律师。

为了呈现丰富的律师信息,法斗士对于注册律师进行多维度考评,比如律师证编号的验证、律师案例的收集,当然还有用户的评价。法斗士有一个几人组成的客服团队,通过用户回访等方式收集数据。

而用户的评价,常常让许开辰有一些意外发现。

通过平台上线后9个月以来的数据积累,他常常发现一些资质并不耀眼,但后台数据显示接单数很高的律师,他会去登门拜访。“有的律师,乍一看并不符合你心里对好律师的定义,但数据已经证明,平台上很多用户会选择他。”

一旦突破了熟人圈的限制,平台上正在逐渐形成一套不同于线下的信任机制。发现数据和结果之间的微妙联系,就是法斗士技术合伙人黄浩的主要工作,技术团队进行了大量的数据挖掘:谁是好律师,谁能够得到客户的喜爱,谁能和客户达成交易、最终给我们带来收益?

“我们从来没人说取代熟人介绍,但我们发现,更加客观有效的评价机制在线上是可以实现的”,许开辰对钛媒体编辑说。

简单来说,用户在法斗士网站上搜索、委托的过程,其实就是用他的点击、时间和人民币在对一个律师的好坏进行投票,“而这一点在传统的客户和律师对接中往往是收集不到的,是被忽略的。”

一位用户在平台上的点评,会进入对一个律师“商户”的评价维度,从而影响到另一位用户“随意挑选”的过程。用户的点评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服务态度好不好、服务质量好不好……不过,在法斗士平台运营的早期阶段,提高用户的点评意愿是一个难点。

类比一下大众点评的点评餐馆,对于餐馆用户的点评意愿往往比较强烈;而遇到好律师,评价意愿却不是很强。而许开辰对平台的预期是找到“有价值”的点评。

为此,运营团队也做了大量的尝试。比如,尽量降低用户写下点评的门槛,并设置一个相对合理的流程:平台系统会跟踪用户,交易成功后,给用户发送短信,邀请回复;通过客服人员电话回访,并在回访中给予一些礼物。近期,法斗士网站就正在启动一项“拜访律师,打车费我买单”的回馈活动。

数据化的评价律师正是平台的价值所在。从用户到律师做足了功课,才能“让平台滚起来”,因为这直接涉及平台的商业模式,律师群体就是法斗士的客户,法斗士希望更多的促成交易、最终从律师身上赚到钱保证了良性循环,线上信息才能实现转化率。

按效果付费的模式和百度的搜索竞价排名非常类似。不过法斗士从律师身上赚的钱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律师提供潜在客户,按流量收费;另一部分是成单后收取的平台服务费。

而问题在于,找律师毕竟不是一个高频需求,变现足够可观吗?许开辰对钛媒体的疑问并不担心,他的理由是法律服务行业的客单价比较高,平均成交客单价可以达上万元人民币,这是保证收益的前提;“此外,随着社会财富的累积和法制的进步,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是在快速增长的”,许开辰说。

现在,许开辰唯一担心的是怎么能让平台滚起来,平台、律师、用户三方的利益到底怎么协调,在许开辰看来是创业过程中最具有挑战的部分:平台机制。

 

精彩Q&A:

钛媒体 :因为存在佣金提成,那么会不会担心部分达成订单的律师隐瞒成交量呢?

许开辰:目前还没有遇到。第一,律师群体的诚信度相对较高;第二,从理性角度来讲,如果平台可以给你带来长期的效益,那么一般人不会牺牲这个机会去发生一些不诚信的行为吧。例如,我们可以对不诚信的律师用户采取“封杀”,而遭遇封杀的成本、威胁性相对较高。

钛媒体 :两位客服人员(针对律师的服务顾问)、三位销售顾问,这样紧巴巴的运营团队能应付现在的平台规模吗?不打算扩张吗?

许开辰:我们计划在A轮融资之后扩张。等我们商业模式做的更精细化、原料也就是流量成本再低一点,产出再高一点,中间的磨损降低一点之后,我们再考虑扩张。另外,我们还希望后端的转化率能更符合预期,也就是说,我们平台给律师带来的潜在客户的数量、成交量等等。

钛媒体 :还有一部分人希望用互联网改变医生群体,寻找好医生的平台也出现了不少。在你看来,律师和医生行业有多大的共同性?

许开辰:法律和医生一样是一个高度监管的行业。如果拿我们同“好大夫在线”等平台对比,在对于律师群体(或医生群体)专业评价上是非常相通的;另外,监管上是非常相通的,因为无论是律师还是医生,其执业资格要求不能回避。

差异在于,律师行业是完全市场化的,跟医生是一个公共资源,你总是可以排队找到合适的医生,牛X的医生;但是在律师行业肯定不行,再好的律师门口也不用排队,但你必须要付的起钱。

在这个意义上讲,医生是稀缺的,律师则不是,医生群体并不需要找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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