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靠“大火”?强化监督才是正道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蔬菜市场重大火灾案公开宣判,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依法判处1至6年有期徒刑,其中4人被查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行为。据十堰茅箭区法院审理认定,朱瑶生、杨波澜等5名被告人任职期间,在对张湾蔬菜市场的建设、改造、管理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且存在受贿行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张湾蔬菜市场消防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新华网  11月25日)

一场大火,造成四人死亡,烧出四个贪官,带来了20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得不说这场大火还是烧出了地方政府对民众负责任的态度,烧出了真正解决问题的治本措施。但是,靠一场场大火来解决各种问题,尤其是破除腐败问题,那我们的代价无疑太大。可是,退回来讲,如果没有这场大火,什么时候这四个渎职受贿的官员才能暴露?我们又用什么来保证,不会发生比这更大的火灾?

对待腐败,我们不能采取“待株守兔”的态度,等腐败分子撞到了枪口上,我们才发现他们实在应该早点被抓。更不能采取“掩耳盗铃”的态度,明明知道有些官员可能有腐败的苗头,甚至有违规违纪的行为而不去检举调查。这种听之任之、消极淡漠的态度不仅会让腐败分子继续沉沦下去,更会在根本上伤害群众的利益。回到这个案件上,十堰市张湾蔬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如果有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有政府部门去负责任地实地走访调研,有相关管理部门去积极地征集管理意见,相信不仅渎职贪腐的官员能提前现形,也更不会酿成“一个熟食店着火,引发3800平方米受灾4人死亡”的惨剧。

扼制源头,关口前移,是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什么比遏制腐败和预防腐败更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亡羊补牢虽不晚,但丢羊的损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没有从源头上扼制腐败,没有在腐败情节还不太严重时及时遏止,就会让群众利益遭受更大的损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反腐防线的最前沿,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继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只有基层纪检工作做到位,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都如临大敌,才能扼制腐败源头,防范腐败发生。只有基层纪检部门“长抓”和“常抓”反腐工作,健全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机制,完善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考核机制,在制度上做足功夫、做好保障,才能筑牢反腐的第一道防线。

反腐不能靠“大火”,代价惨重的“大火”能烧出一批批贪官,但也烧掉了群众对政府执政的信心,而我们本来是可以让群众更有信心的,本来是可以靠纪检监督工作来预防这一切的,但愿这类“大火”再也不要烧起来。(文/蒋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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