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清儿:高官“贪污受贿”脱帽浅谈

11月1日电,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先后收受赃款1919万余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网》,11月1日)

高官贪污受贿“落马”案,早已不是新鲜事,甚至是老生重谈。可究其原因,为什么如此多的高官愿意铤而走险,甚至罔顾牢狱之灾、离亲背友也要义无反顾的错下去。难道高位重权还不足够吸引,贪污受贿已成为了官场“隐性利益链”。当初为官的初衷去哪儿?那些满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务员形象难道一旦当上高官就不复存在?这都值得我们深思。

思想认识不深刻,应树立终身信仰。10月份,继南京市市长季建业落马后,贵州省委常委廖少华又因严重违纪违法,成为10月份的第二位“落马”的副部级干部。高官频频落马,是他们的党性修养不够、思想认识不深刻吗?其实不然,我相信,当初为官的本质肯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随着身上肩负的责任,手中握着的权力变大,思想认识开始慢慢动摇,加之周围利益熏心的社会大背景下,不得已或潜移默化慢慢的被“侵蚀”、被“消融”了,于是人云亦云,忘记了初衷。树立终身信仰,坚定不移地执行并为之奋斗才是关键。

高薪养廉,杜绝“隐性利益链”。官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身份特殊、地位不同,出差下乡是常有之事,开会报告是家常便饭。倘若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长时间的过度操劳、巨大的精神压力,很容易陷入“隐性利益链”。人,都是有惰性的。在长时间精神处于极度紧绷的情况下,很容易趋之若鹜。适时的高薪养廉,值得提倡。工资涨了,有了奔头,自然而然有了动力,也不会动歪脑筋想敛财之事了。但“高薪养廉”是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也值得探讨。

“受贿”之钱未必“享用”,何必“大费周章”。翻开报刊杂志,屡见高官因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落马,追缴脏款,不是买房就是还在银行账户。试问,这样“大费周章”的贪污受贿有用吗?“想贪不敢贪、贪了不敢用、用了怕发现、发现怕举报、举报怕坐牢”,这样的惯性思维必然导致恶性循环,既然顶大风险“受贿”的财物不能“享用”,又何必铤而走险?还在“贪污受贿”进行时的官员是否领悟,又有几人能“受贿”后金蝉脱壳,逃脱法律制裁?

总而言之,应从提高认识、改革制度、转变观念三方面着手,全力打击“贪污受贿”行为,严惩落马官员,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想贪不敢贪——贪了不敢用——用了怕举报”的氛围,有效清素党员干部队伍,提高整体素质。

(文/凌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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